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23-24日进行,其中:7月23-24日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投档录取工作;同时,开展本科一批次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5-26日正式投档、录取;7月26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7-28日正式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计划管理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可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分省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相关考生资格及考生所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志愿投档,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是否录取,拟录取但前期未做分省计划的,院校追加计划给予录取。

新疆本科一批录取开始 新疆本科一批预计招收两万人

7月28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往届民语言类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9-30日投档、录取;7月30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31日-8月1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录取期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进程于每日18时更新录取信息,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