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方案明确2021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将正式进入高考改革模式,采用6选3(1门首选+两门再选)方式选科,“院校+专业(组)”模式填报专业志愿,2024年起本科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确定,标志着我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基本条件均已具备,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多年来,中高考的巨大压力让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始终围绕升学这一核心展开,学生以提高考试成绩为目标,对自身未来发展缺少规划,难以实现个性化发展。而且在原有高考制度和中学教学模式下,即使学生和家长想按照自身特点和兴趣个性发展,也没有自由选择的客观条件,只能简单文理分科后参加高考,按高考分数与其他学生排队录取。高考成绩是学生能否被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学生既没有时间和精力全面发展自己,高校也没有条件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高中阶段全过程的综合表现。实施方案的推出,将通过系统性的调整与改革逐步化解上述问题。

允许学生根据自身规划和兴趣选择选考科目。改革方案中最大特点就是改变了过去简单的文理分科模式,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理论上根据选考科目的不同,考生可以最多分为12类。打破了原有的简单划分,为学生自由发展自由选择适合的选考科目提供了客观条件与现实基础。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的要求。作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表现的档案依据,是高校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全过程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

作为此次高考改革的重要目标,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的落实,核心任务就是充分利用考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考生进行系统、完整、科学的评价。我省全面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各中学将按综改实施方案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严格评价程序,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这一举措为高校完成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的科学选拔提供了现实基础。

改进招生录取方式,增加考生志愿填报自由度。当前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是以院校为基本填报单位,我省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考生志愿将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这样的填报方式,极大地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由度。真正的让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由的选择学校与专业,打破院校界限,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不同院校的同一专业,更有利于学生实现个人的自身发展规划。

总体来看,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与启动,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我省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此次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将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通过高考制度的改革逐步引导中小学基础教育逐渐改变应试教育模式,让学生真正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邢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