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第四批进行新高考改革的地区将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即:“3+1+2”模式。9月15日,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甘肃、贵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那么,本次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哪些新变化?各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情况如何?

江西省

全面深化招生改革

首先是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贯彻《实施意见》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考试科目“3+1+2”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高考同期+“一年两考”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总分=卷面原始分+等级转换分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按“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

其次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主要举措有: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

又有七省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一图了解新高考政策

吉林省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改革。

从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1.考试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由考生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共计3门。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在每年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时进行。条件成熟时,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

3.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研究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启动保障机制,以保障基数计算等级转换分,保障基数依据国家人才宏观需求等因素确定。

4.选考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考科目中,分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5.录取方式。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高考当年向社会公布。

又有七省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一图了解新高考政策又有七省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一图了解新高考政策又有七省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一图了解新高考政策又有七省将实行新高考3+1+2模式 一图了解新高考政策

安徽省

深化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科目设置。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在某科目选考人数偏低时,启动最低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规避科目选考失衡问题。

3.考试时间及形式。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黑龙江

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合格性考试。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

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门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分散在高中三年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科目考试,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成绩须达到相应标准。

成绩呈现。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时,由省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院校提供合格性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使用。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继续报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报考。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2.选择性考试。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参加选择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组织。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呈现。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具体转换规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保障机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甘肃省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

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一是明确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这里要说明的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即: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二是明确考生总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三是明确招生录取方式。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贵州省

深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成绩构成方面,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科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拟于2022年8月公布)。

招生录取方面,自2024年起,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现“多元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分文理科,2024年将按照“3+1+2”的新模式考试招生,满分依然为750分。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新高考与老高考的区别

一、考试不分文理,考生自由选择选科组合

新高考采用“3+1+2”模式,“3+1+2”模式是相较于以往文理分科来说的,新高考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必选,而且必须在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二选一,其他四门科目任意选择两门,各科目分值如下:

“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分别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高校理工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方式和录取方式差别明显

高考改革前后不管是在考试方式还是录取方式上都有区别,为方便家长和考生辨别,以下不同之处供家长和考生参考:

高考改革时间线:

全国这些省区市已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2014年,上海、浙江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平稳落地。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第二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平稳落地。

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平稳落地。

2021年,广西、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甘肃、贵州等7省区第四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