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3.优化考生咨询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考试期间,要强化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志愿填报期间,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要积极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录取期间,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4.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主体的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教育部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