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

考生入学后,录取高校体检复查如发现考生高考体检结果失实,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相关体检医师的责任。考生体检作弊、扰乱体检秩序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因体检结果失真影响考生录取等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关于做好内蒙古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暂停相关医院下一年度高考体检资格,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暂缓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评优、晋级资格:

(一)体检组织工作混乱、秩序失控,社会反响恶劣。

(二)体检医师不认真负责,导致体检结果与考生身体现状不符,引发录取等环节工作出现纠纷或遗留问题。

(三)体检医师弄虚作假,擅自变更或失真填写体检结果。

附件1:考生体检守则

1.要按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安排,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服从体检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整队前往指定医院,等候体检,不得迟到。

2.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纪律,保持体检场所的良好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窜检查室。

3.与体检医师主动配合,如实回答医师提出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

4.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中途退出者,未检项目和未办妥的手续不再补检和补办。

5.凡医生认为需要进行血压、心律复查的考生,在指定地点安静等候,准备接受进一步检查。

6.考生如有意见和要求,应通过带队人员向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体检医院反映,不得与体检人员纠缠,影响工作。对无理取闹,严重扰乱体检秩序,威胁体检工作人员者,取消体检资格,并以扰乱社会治安论处。

7.考生应认真进行体检信息确认,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当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按规定更正后重新确认。因考生本人体检信息确认不认真而造成的一切相关问题,责任自负。

附件2: 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2.坚守岗位,认真工作,不擅离职守。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认真学习,正确掌握并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其他相关文件,做到不宽、不严,体检结果准确。

4.维护好体检场所的秩序,制止与体检无关人员进入体检场所。

5.态度和蔼,说话和气,关心爱护考生。

6.保持体检表的整洁,准确、清楚、规范、工整地填写体检表,做到不漏填、不错填、相关内容易于辨认。

7.不得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3: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体检事项告知书

各位考生和家长:

为确保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要高度重视体检,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表各项内容不得有涂改,各体检项目不得出现空白、漏检并有医师签字,体检结论要有主检医师签字和体检医院(体检站)的公章。体检信息以《体检表》上医师填写内容为准。

二、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要认真核对并确认体检信息和体检结论。如无误,在《体检表》(确认版)规定位置处签字确认,其中签字时未满18周岁的考生,其家长也必须签字;如有误,及时联系旗县(市、区)进行修改。

三、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考生要如实填写、不得隐瞒或背离身体现状。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而造成相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已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并知晓了上述告知的内容和规定,现郑重承诺:我已参加体检表上全部体检项目,“既往病史”已如实填写,各体检项目检测结果、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实际状况完全相符。

考生号:

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家长签字: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