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考察开始前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国民教育毕业生”或“不限”的职位。

(八)持有党校、军校等部门颁发的学历、专业、结业等证书,是否可以报考?

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其中,持有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职位。

(九)《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专业、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应如何理解?

1.报考者“所学专业”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予以证明,报名时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填写。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其学位证书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用任一学位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所以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填学历、学位是否为在职获得”“所学专业”等项目,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2.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两种。其中,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可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或水平评价方式,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和能力水平的证明,可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职称证,是专业技术职称证的简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单位)、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所发放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于持有与职位需求专业类似的职业资格证书但所学专业不满足职位要求的报考者,报名时可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相应资格证书名称,由审核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合格即可报名。若职位既限制了专业,又限制了资格证书,报考者必须同时满足方可报考。

(十)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包括:

1.年满18周岁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对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曾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一)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