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籍或天津生源残疾人,持有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报考。

19.对“本市考生不得报考户籍地所在区公安机关”如何理解?

天津市家庭户、集体户考生,不得报考户籍地所在区公安机关。其中,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的天津生源毕业生,不得报考迁出地所在区公安机关;天津市高校毕业的外省市生源考生,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的,不在限制范围内。考生户籍地以公告发布前实际情况为准。

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户籍地”栏需根据本人家庭户或集体户所在地如实填写。其中: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填写迁出地所在区;天津市高校毕业的外省市生源考生,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的,均填写原户籍地。

20.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基层工作经历等)应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人员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22年2月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多段工作经历时间可累加计算。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被认定为全日制教育的,在学期间的工作时间不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1.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无法进行报名注册如何处理?

如发生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的情况,可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办理注册手续。

2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如何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和户口本经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定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编号和残疾类别、等级。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残联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减免考务费用,无需现场审核确认。

2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职位表》中专业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对于未在上述参考目录中明确的专业,考生可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或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介绍有关情况,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对其他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职位表》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