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选调9月15日开始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共青团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1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4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4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年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考察、决定拟选调人选、公示和调入等5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需要达到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如不足,则由团区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行政大楼1513办公室(上海路1号,联系电话:88869933);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实绩(主要是撰写、发表的文字材料)和评奖评优等方面材料;
(4)报考人员提交填写完整的《共青团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和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续环节如发现所填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取消选调资格。
(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通过面试和适岗评价的办法进行。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适岗评价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适岗评价。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评奖评优情况等方面评价参加选调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适岗评价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适岗评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评成绩按照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分别以50%、50%的比例计算总分。以上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评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如达不到2:1的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公务员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决定拟选调人选。按照综合考评、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由团区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五)公示和调动。拟选调人选名单分别在拟调入、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88869933;监督电话:88101640(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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