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云南昆明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9月24日开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公开遴选单位、遴选职位及人数等详见《昆明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昆明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2. 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昆明市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不含新录用试用期,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 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9周岁及以下的为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8. 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务员招考中,报考了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照顾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遴选。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遴选。

(四)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

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至9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 报名方法

报名请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www.ynkszp.com),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4)。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上传审查:

(1)《昆明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现任职务(职级)的任职文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方面意见,需加盖出具部门的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5)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4.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须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现实表现情况的书面意见。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2)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在后期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供遴选单位审核,若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信息和材料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3)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5. 申领健康码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6. 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传《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遴选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各遴选单位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

7. 报名调剂

公开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6,即每个职位的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6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6开考比例的职位,削减遴选职位的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削减遴选职位人数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网络调剂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17:00。

8. 公布报名情况

2021年10月8日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www.ynkszp.com)公布职位开考和最终报名情况。

9.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 月13日9:00至10月 16日9:00期间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www.ynkszp.com)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方式。

笔试由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 职位分类。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职位职责及要求,分为综合管理、综合文秘、党务工作、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5个类别分别命制试题。

3. 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21年10月16日(周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昆明市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察环节。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分类研究确定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遴选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及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www.ynkszp.com)公布。

(四)面试、考察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察环节,面试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考察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如经面试考察发现,报考人员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等现实表现与遴选职位要求有较大差距的,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取消该遴选职位。

(六)公示

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各遴选单位官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试用

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报考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以便审核不通过后有时间重新提交审核材料。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等相关内容请查看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www.ynkszp.com)。面试及考察、体检、公示等具体事项请报考人员按照公告提供的网站查看各遴选单位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报考人员如果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市级机关的遴选。

(六)报考人员需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