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2)
七、缴费方式
为方便新生办理并保障缴费安全,每位新生均需要缴纳第六条所列的“学费、公寓费”。缴费方式分微信缴费、银行划扣和助学贷款三种方式,缴费开始时间为8月11日。
1.“微信平台”缴费(推荐)
(1)学生通过本人微信添加“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身份绑定,点击“更多功能”→“新生通道”,按照提示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选择“交费/付款”,根据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如遇限额,可修改缴费金额分次缴纳。缴费项目可勾选,支付后可查询支付状态。
(2)9月8-10日三天暂停微信平台缴费,9月10日后可继续微信缴费,请尽快完成支付,以免影响开学报到、学籍注册等后续事宜。
(3)微信平台缴费如遇问题,请截图保存,切勿重复缴费,开学后到财务部缴费科室核实处理。
2. “银行划扣”缴费
我校将于9月8日-9月10日统一通过“银行划扣”方式完成新生缴费。同学们需要在银行划扣开始前将学费、公寓住宿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储蓄卡内,该银行卡使用前应自行激活;补办新卡的同学须在我校财务部门登记银行卡信息后方可正常划扣。划扣缴费结果可在我校财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缴费界面查询。为避免误划扣,请于9月10日银行划扣完成之后再存入生活费。
建行储蓄卡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该卡已在学校财务部门相关系统中注册,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领取奖助学金、生活补助、校园卡充值等用途。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
(2)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建行卡、本人使用手机、《中国建设银行代收(缴)业务付款人签约申请表》(隨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在任意建设银行网点激活银行卡,并完善个人信息;然后在柜台办理代收学费签约申请,并领取《代收(缴)业务第三方签约回执》确认签约成功,学生存入至少0.01元方可正常使用。该卡为建设银行的“二类账户”,交易金额限定为每日1万元,每年20万元,如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建行卡时将此卡指定为“一类账户”。
(3)如果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新生在研究生报考信息中填写的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或者名下银行卡数目达到上限,银行无法预先办理。遇此情况,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或者入学报到后在我校附近建行网点办理。
(4)新生如不慎将卡丢失,请及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挂失,并于开学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300m)补办新卡。
(5)自行办理或遗失补办新卡的新生,需到我校财务部办理卡号登记或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迎西校区:办公主楼215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B108室)。
(6)针对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提示新生谨慎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资金安全,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报到前学校财务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使用任何形式联系新生。
3. 助学贷款
关于生源地贷款事项,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按照国家的最新 政策执行,请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生源地贷款只能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需正常缴纳。届时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费,暂时视同已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如有差额请通过微信平台补交差额。
八、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 报到后如发现在初试复试录取环节存在作弊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所有学生到录取学院报到时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签字后须留存学院。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非全日制录取学生的档案事宜可于开学报到后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办理。
4.新生报到时自备本人近期一寸白色底版照片10张左右,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
5. 2021年被我校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招生→下载中心”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于7月28日前交到明向校区研究生院B407房间。
6.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于2021年申请复学的学生,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招生→下载中心”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于7月28日前交到明向校区研究生院B407房间。
7.新生入学后尽快到录取学院(实验室、研究院)领取《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科研安全手册》。手册中涉及我校研究生各类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新生入学后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有重要指导作用,请务必认真阅读。新生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各类规章制度。
九、咨询电话
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51-3176232或者以下部门办公电话。
人事档案:研究生院0351-6018580、学生处0351-6014668
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351-6014496
公寓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电话0351-3176336、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各录取学院学工办
缴纳费用:财务部缴费科电话0351-3176456
校医院: 0351-611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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