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大连市疫情防控及考试组织工作相关要求,为保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东北财经大学考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东北财经大学考点公告

01

考试时间

12月25日 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6日 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6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08:30开始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02

考试地点

东北财经大学之远楼。

具体考场对应教室信息请于12月24日16:00以后到考场区域外公告板处查看。

03

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考前14天起至考前1天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情况监测,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大连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

3.考生须持开考前48小时内(即12月23日8:30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为方便校内考生,学校将于12月23日8:30-11:30在梅园B座,10:00-11:00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智园楼一楼大厅,提供集中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部分住在校外须入校考试的考生,按照大连市招考委最新通知要求,需增加一次考前24小时内(12月24日8:30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校参加考试。为方便校外考生,学校将于12月23日11:00-11:30,12月24日13:00-13:30,在校医院提供两次集中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请考生从校医院外侧门进入。

(二)入场检查

1.考生于开考前40分钟入场,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入场时须出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2022年大连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

为方便考生迅速入场,以上材料中,第(3)(4)(5)(6)项可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辅导员查验审核,第(6)项纸质版在首场考试时交于监考教师。

2.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或更换设备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始终保持双耳裸露在外。

2.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学校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3.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4.考生对参加考试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关于防疫要求的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看《辽宁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04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招考办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开考后15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05

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题规定

网上评卷对考生答题有特殊要求,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定:

(一)答题前,在答题卡和试卷上规定的位置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

(二)条形码核对无误后,由考生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平整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的方向要正确。不要用手反复磨擦条形码,不要在条形码上及周围涂划或弄上污渍。

(三)须涂点的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作答(涂黑);其他试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禁止用其他颜色的笔及圆珠笔、铅笔答题。

(四)必须在答题卡上每题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其他题号的答题空间作答无效。答案不能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写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五)考生答选考题时,必须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要求把所选题目对应的题号涂黑,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照题目要求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空间内作答。答题内容与所选题号不符,答题无效。作答的选考题号未涂,答题无效。

(六)如有画表或作图题,画线、绘图时下笔不宜过轻、过细,否则影响扫描效果。

(七)不允许在答题卡上的图象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八)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修改选择题涂点用2B铅笔,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使用橡皮擦时应注意不要对试卷造成破损。

(九)考生考试时要注意答题卡的摆放,要保持答题卡整洁,不能折叠和弄破。

06

其他

(一)考点在属地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指导下开展考试组织及防疫工作。

(二)如疫情发生变化,本考点防疫政策将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