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推免生工作整体要求、流程以及指标分配原则,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学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条件 推免生公示名单在哪里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名单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二)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1.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发挥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推荐单位要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本单位具体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要就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强化监管,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报考权益

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各单位应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各单位不得将报考本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推荐单位的推免生名额,研究决定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二)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学生处、校团委、体育部通过部(处)务会研究制定本单位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要求

(一)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

1.各推荐单位应坚持科学遴选、保障自主报考、维护公平公正。

2.依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推免生评价体系、推免程序、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等。各推荐单位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学生做好政策宣传。

3.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16日前将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处)务会审议通过的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教务处,9月16日前分别在“北航2022年推免生公示平台”及各推荐单位网站公布。

(二)确定并公示推免生名单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校2022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

2.各推荐单位根据本单位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确定本单位的拟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名额)。

3.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18日前将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处)务会审议通过的拟推免生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另外,此次推免工作要求所有学生排名,对于排名不低于最后一名的学生未被推荐要给出说明(见附件2)。

4.各推荐单位推免生名单应于9月18日前分别在“北航2022年推免生公示平台”及各推荐单位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无效。公示内容包括:院系所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综合名次、排名人数、GPA(平均绩点)、推免生属性等。

(三)其他事项

1.各推荐单位要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和投诉。

2.各推荐单位本着集体决策的原则,对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教务处、纪委办公室将对推免生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各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推免生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