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影响,近期全国各省考试入场前都需要考生提供防疫健康打卡或核酸检测材料,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2021潍坊市成人高考防疫要求一览 外地考生要准备什么防疫材料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从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信息采集表》须如实填写并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工作人员。

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信息采集表》,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需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考试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以及《信息采集表》进入考点及封闭区。根据全省教育考试统一要求,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信息采集表》按要求填好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交考点工作人员。

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根据全省统一规定,今年成人高考继续实行两次安检制度。即在考试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考生除口罩、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各类物品(包括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和考场。

特此提醒各位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物品赴考点参加考试,如已经带至考点附近,建议在考点外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三)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不得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四)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等证件放在考桌左上方以便核验。在答题卡和试题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号等,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与个人信息是否相符,以免因为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答题卡不要折叠,防止破损;切勿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铃响方可交卷出场,不到考试结束强行离开考场者按违纪处理。

(七)各科目选择题的答案需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上。必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严禁考生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即黑方框)周围进行任何涂写。

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要修改的答案划去,新答案书写在划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该题的答题区域。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违者将按违纪作弊论处,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静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清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诚信应考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国家教育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好成绩!

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