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高考报名时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2022河北高考报名申请高考加分的流程一览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学〔2019〕36号)精神,自2022年起,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现场确认时,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实施区域户口本(含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实施区域学籍所在学校满三年学籍证明、实施区域学籍所在学校三年实际就读证明。

现场确认时,台湾省籍(不含台湾户籍)青年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台湾户籍考生提供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2日前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二)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按有关文件执行。

5.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