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遴选三名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淮安市委组织部同意,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计划遴选3人,详见《2021年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本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已完成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进行。
中央和省级机关驻淮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也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3.报考乡科级副职职位的,需任乡镇(街道)乡科级副职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职位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4.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还在处分期或未过影响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9.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评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发布简章。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淮安党建网上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根据职位要求和提示自行上网填写有关信息和表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考人员或所在单位进一步核实身份、学历等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参加适岗评价;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和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5: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5:1的,核减该职位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出现前述情形的,在确保报考人数和遴选人数不低于5:1前提下,视情核增其他职位遴选人数。遴选人数核增或核减、取消情况,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7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6:00;
补报名时间:2021年7月25日9:00-16:00;
报名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
(三)适岗评价。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依据报名人员工作实绩、学习和工作经历等,对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专家不与考生见面,适岗评价合格分为60分。按照与遴选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适岗评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分职位组织笔试,重点测试人选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所需其他条件佐证资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即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人选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以3:7权重合成为总分,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合格即进入考察。
(七)考察与体检。考察前,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县(区)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县(区)委组织部门印章。考察与体检由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通过考察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由相应体检医院作出并负责解释。
(八)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形的,由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与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否则,对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政策咨询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6502
(二)网络技术咨询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3668563
(三)监督举报电话
0517-83661505
(四)咨询时间
9:00-12:00、14:00-17:30
(五)信息发布网址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hazjj.huaian.gov.cn/)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