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到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本次到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都江堰市卫健系统到校招聘公告 事业编招聘

一、 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的海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学历、专业、职称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职称及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