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市级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遴选64人
为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铜川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市级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遴选范围
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事业单位岗位遴选范围
1.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七级及以下职员)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也可参加遴选,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同意推荐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满足相关服务年限规定;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8月1日。工作经历时长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四)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仍在试用期的或招录(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任职(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岗位),具体要求按《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遴选程序
(一)职位(岗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以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可通过铜川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chuan.gov.cn/)、铜川党建网(http://www.tcdj.gov.cn/)、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查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
本公告所设开考比例、进入业务水平测试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均以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表具体公布的比例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铜川市2021年市级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安排》。
2.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打印附件3:《铜川市2021年市级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个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须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3)报考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须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干部本人签字确认);
(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7)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不足开考比例职位(岗位)人员的改报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则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市委组织部将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缩减、取消职位(岗位)公告,遴选单位通知取消职位(岗位)报考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但不能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已缩减计划的职位(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公开遴选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到遴选公示结束。
领取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领取地点:各遴选单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设综合素质测试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考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和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公告。
(四)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业务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职位(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岗位)确定的进入测试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测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测试。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遴选单位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业务水平测试全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查询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于业务水平测试全部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面试前3日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按照职位(岗位)确定的进入面试比例,无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有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岗位),以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按照《铜川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察。考察采取量化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岗位)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人岗匹配度。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素质20分、道德素养20分、工作实绩20分、群众公认度20分、人岗匹配度20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20%。;
综合成绩2(有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公告进入考察考生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和综合成绩,并按遴选计划数等额公布进入后续遴选环节考生情况。
(八)体检
遴选职位(岗位)有体检要求的,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费用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该职位(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对拟遴选任职(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印发公开遴选结果的通知。各遴选单位根据遴选结果的通知,办理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影响任用(聘用)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铜川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疫情防控
在本次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并理解支持配合。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职位(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遴选机关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0919—328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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