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第二批招募青年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募人数:第二批共计划招募163名青年参加见习。

2.招募对象:离校2年内(即:2020届、2021届)未就业且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年龄计算方式:16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24岁以下是指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招募条件:各见习岗位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南康区2021年第二批青年见习岗位情况表》(附件2);户籍要求:原则上为江西省内户籍。

4.其他要求:今年第一批已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重复报名或改报。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计划招募青年见习163人

二、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分配与调剂、岗前培训、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8月2日-8月8日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发布、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khrss)面向社会发布见习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 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五号窗口。

3.联系方式:0797-6605422。

4.报名须带材料:《南康区2021年招募青年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区就业局)存1份、区人社局人事档案股存2份(报名表可自行到南康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贴好相片带至报名处,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张2寸证件照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797-6640310,非南康户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青年见习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材料至区人社局申请参加见习。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登记。

(四)岗位分配与调剂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见习人员管理部门根据报名者的填报志愿与岗位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五)签订见习协议

见习单位与所派见习人员签订《南康区青年见习人员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为一年,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三、见习待遇及保障政策

1.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支付见习人员每月不低于2000元/人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可向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区就业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低于3个月不可申报。

2.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作出考核,见习考核表经见习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区人社局人事档案股存入见习人员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