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福建泉州安溪县招聘编外合同教师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经福建泉州安溪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任教岗位
1.本次计划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1020人,其中职校10人、高中50人、初中240人、小学570人(小学英语岗位面向报考初中英语的对象招聘)、幼儿园1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等详见《安溪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任教岗位以城区学校和外安溪学校为主,部分在内安溪学校(中心学校岗位含基层小学)。选岗前将结合学校班生规模及各学科报名情况确定各学科具体任教岗位,并将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的任教岗位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置,由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办法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6所直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并优先选岗。
2.2021年参加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考生。
3.根据2019年、2020年县聘编外合同教师通告规定,2019年、2020年招聘的安溪县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含选岗后弃权的人员)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我县在编教师(含2018年以来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在编教师);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1.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置,按照各学科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项,下同)合格线(50分)下调1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选岗:①学历高者;②普通话测试成绩高者。
3.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因考生在选岗后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因疫情防控原因,为避免考生报名时扎堆,保证报名工作有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按考生的户籍所在地安排(县外应聘者不受此限),具体如下:
日期 | 考生户籍所在地(乡镇) |
8月12日 | 凤城、魁斗、官桥 |
8月13日 | 城厢、蓬莱、金谷、湖头、参内、湖上、白濑、尚卿、长坑、蓝田、芦田 |
8月14日 | 虎邱、龙门、剑斗、西坪、桃舟、福田、祥华、大坪、龙涓、感德 |
8月15日 | 不限 |
2.报名地点:安溪县第十七小学1号楼2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3.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下载打印《应聘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现场报名时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八闽健康码”;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境外旅居史或者入境人员接触史,或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者,不参加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资格审核
应聘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为A4规格,按顺序整理后用长尾夹夹好,原件核验后当场领回):
1.《2021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证;
3.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4.身份证原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第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中职、中学岗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就业报到证原件;
10.在编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12.报考中职、中学岗位者须提供学位查询结果(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并打印);
13.户籍所在地综治证明或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泉州市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3,非泉州市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乡镇综治办咨询、领取;
14.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记录(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打印;
15.加分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2021年安溪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103/t20210316_2524699.htm)查询,原报考安溪县岗位已办理加分手续的不再提供。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体检要求。有意向报名的考生可于8月8日-8月19日前自行选择到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附件5,闽公局发〔2015〕11号)体检。体检表自行下载(附件6,用A3纸双面打印并中间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体检报告可于报名当天现场提交,报名当天未提交的应于8月19日前(个别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迟提交)提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414室)。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已体检(结论合格)的考生,可不用再次体检,但需提交体检报告复印件(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不暴饮暴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体检前1天晚上9点后禁食、禁水,口渴时可以少量饮水。体检当天早上起床后禁食、禁水,最好不小便(做彩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体检时穿着宽松衣服,女生尽量不化妆,不穿带金属的衣服、连衣裙、高筒袜、连裤袜、长筒靴。男生不要打领带,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烦。
五、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八、工资福利待遇
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相关规定,参照学校同类教师的月工资标准,由财政全额承担,每年按12个月支付,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安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三公开”制度。本次招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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