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2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265人 不限户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下文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仅指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为准)。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不受户籍限制:(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5)《岗位简介表》中明确不限户籍的岗位。

其他人员均须为江阴市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六)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为依据,同时应聘考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应取得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年限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8月19日9 : 00-2021年8月20日15 :30

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08041608

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8月19日9 : 00-2021年8月20日16: 0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8月19日9 : 00-2021年8月21日12 : 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8月19日9 : 00—2021年8月20日16 : 00

(二)缴费

1. 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8月19日9 : 00-2021年8月21日16 : 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内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2.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网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如专业要求为两个及以上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主)。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跟进),不足1:2比例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告。

3.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报名系统中打印)。

(2)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户籍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夫妻分居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在江阴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需提供在江阴父母的户籍证明及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由父母户籍所在社区/村出具,并加盖社区/村公章);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驻军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公章;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章。

(7)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8)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资格证书等)需于2021年8月18日前取得。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并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单选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单选。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相应岗位中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

3.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医疗集团通知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应按规定于拟录用公示发布后根据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三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各医疗集团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卫生健康委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79018(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0510-86703004(江阴市中医院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和江阴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业务指导和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1209(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