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应聘者健康安全,原定于2021年8月20日组织的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延期进行。具体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为笔试前三天。请应聘者持续关注网站公布及保持通讯畅通(相关信息将会同步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建议关闭短信拦截功能)。

广东江门鹤山市8月20日的招聘事业单位笔试延期

一、应聘者考前准备事项

1.应聘者应自报名之日起,每天在“粤康码”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

2.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3.应聘者务必在考试前14天减少外出和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应聘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应聘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4.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者。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应聘者,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6.发生本地疫情时,防控区域内除不能参加考试四种情形外的应聘者,须持有一次72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

四、以下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广东的应聘者。

五、应聘者进入考点需自备口罩;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应聘者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应聘者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聘者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备查。

六、应聘者考试期间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关注身体状况。

1.所有应聘者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应聘者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5.应聘者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考前复习,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预祝各位应聘者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