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1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考试。省外来湛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未按照广东防疫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人员。

(四)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来湛人员。

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考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有服务期的招聘单位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违约者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另行约定。

(三)咨询电话:0759-5582661(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59—5562454(吴川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