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场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

2.面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博文楼东区108—110-111教室。

七、面试要求

1.专业试题。面试试题每个专业出三组题,由考生任选一组题面试。

2.非专业试题。非专业试题共出三组题,由主考任选一组面试。

以上两项,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准备时间3分钟)。应聘音乐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除参加专业试题测试外,均要现场进行3分至5分钟的专业技能展示。

3.面试分值与评分办法。

⑴.分值。

①片段教学70分,非专业试题30分,总分100分;

②音乐和幼儿教育学科,专业试题60分,非专业试题20分,专业技能展示20分,总分100分。

⑵.计分评分:面试时实行评委现场打分。每组评委5名,取五个评委的平均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⑶.若最后一个应聘名额,2个以上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试题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试题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八、面试管理

1.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即实行全封闭管理:①确认身份,查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②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违禁资料带入面试考室。

2.考生必须服从安排听指挥,不准随意走动,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

3.评委与未面试的考生完全隔离,考生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区,成绩合格者留在休息室等待签订协议书,当场选岗。禁止已面试的考生与未面试的考生接触。

4.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抽取面试号,并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室,直接到考生席,同时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已经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无效。

九、面试结果公示

面试成绩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体检、考核、聘用

1.体检对象与标准。与用人单位签订《2022年专项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协议书》、《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三元区教育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 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对应聘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对经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随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三元区教育局立即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要在我区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区。

4.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听从防疫人员的安排,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除面试时可以不佩戴外),入场前自觉出示身份证、接受“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进入面试点须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安检人员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面试地点,体温异常者请通过防疫通道到备用候考试候考。所有考生应提交《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3)。

5.参加面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6.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