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2年4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的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16日-3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6日9∶00-3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16日9∶00-3月2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3日9:00-4月15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2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省委组织部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江苏省2022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025-83230723、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5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