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40名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伊金霍洛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详情请看下文。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40名。
(二)每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后的岗位,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名: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号:yjhlqgaj)上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或伊金霍洛旗户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高考入学前为伊旗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7日。
2.不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伊金霍洛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xian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取得学历的予以解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7.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适应夜间值班,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文身,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可不受年龄和户籍条件限制。
9.伊金霍洛旗机关事业单位、旗属国有企业在岗正式职工(旗国资委人事系统备案人员)的配偶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后出生),仅可报考鄂尔多斯籍岗位;伊金霍洛旗旗属国有企业在岗正式职工(旗国资委人事系统备案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后出生)。
10.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点击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
(3)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所有考生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本人签字后的《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上传有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需上传退役证书;项目人员、伊金霍洛旗机关事业单位、旗属国有企业在岗正式职工及配偶提供单位证明。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2.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时至11月23日17时30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起算)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0477-8969808或0477-8968594咨询。
3.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资格初审截止前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报名登记表》的,关网后将无法下载打印。
4.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及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5.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21年11月25日9时至11月26日23时前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常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试卷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每个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后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达不到体能测试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继续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体能测试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体测结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在规定的体能测试时间范围内不能参加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同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到低的成绩递补。
(五)面试
1.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按照有关要求设立考官组。
6.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7.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七)体检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旗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三年为期。同时,由旗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式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有关警务辅助人员规定管理。聘用后,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管理,薪酬待遇参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鄂府办发2018〔145〕号)执行,其中试用期满的六级辅警,按照考核情况,每月应发工资约为4482-4882元。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应聘人员,在专门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除资格审查和考察外,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和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名: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号:yjhlqgaj)同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尽事宜及遇有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考试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及时通知。
(六)按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可保留2年,当现有辅警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顺序补录。
(七)本简章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7-8969808
0477-8968594
0477-8691793
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监督电话:
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0477-8691075
伊金霍洛旗人社局:0477-8691798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0477-8968586
附件1: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v1XQBORJqrePhYde-nm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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