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小学、初中定于2022年1月22日(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中职定于2022年1月24日(腊月二十二)放寒假,2022年2月17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下面是详细安排:

湖北省十堰2022年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安排公布 假期长达26天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十堰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校历》安排,我市小学、初中定于2022年1月22日(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中职定于2022年1月24日(腊月二十二)放寒假。2022年2月17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书面总结(含电子稿)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参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十堰市教育系统“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示》执行。各地各校在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开展集体活动;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带病返校。

三、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一是各地各校要加强寒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等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要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相应版本的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省教育厅官网下载),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好假期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二是各地各校要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三是各地各校要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假期保持与家长(监护人)的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与孩子沟通,帮助解决孩子成长中面临的学习、交友、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四是各地各校要对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市直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将假期教职工值班表、值班电话于2022年1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学校安全管理科。

四、减轻学生课外负担,适量布置寒假作业。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双减”相关政策,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控制中小学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同时让学生适当参与家务劳动和文体活动,过一个充实、快乐、安全的假期。

五、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生、学困生、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学生、行为偏差生等)的关爱,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衔接,要与有关方面一起落实救助措施,防止下学期学生辍学流失。

六、抓好对疫情突发和出现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 如果出现疫情突发现象,市教育局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整放寒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如果出现暴雪、极度低温、重度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