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引导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培育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整合优质高职资源设立一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印发新版专业简介和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推进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实习管理。发展中国特色学徒制,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施先进制造业现场工程师培养专项计划,加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民生紧缺领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大力营造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社会环境。

22.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发布实施新一版学科专业目录及管理办法,发布首批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及管理办法,试点建设一批学科交叉中心。实施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工程,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科学教育、工程教育,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推动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高端医疗装备工程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推进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布局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研制《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规定》。加快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规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攻坚行动,打造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西三角”,实施“慕课西部行计划”2.0,精准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发挥四方联动机制作用,纵深推进部省合建工作。加强部部共建合作,启动省部共建2.0。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办好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组建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统筹开展高校设置工作与独立学院转设。合理确定高校办学规模和结构,加强高校异地办学等机构规范管理。

23.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扎根中国大地、瞄准世界一流,引导建设高校强化学科重点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基础学科深化行动。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建设自主权,探索分类特色发展模式。开展教育部与各省(区、市)新一轮“双一流”重点共建,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各高校“双一流”建设。

24.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对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修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研制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和办学基本条件要求、校外教学点及社会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和国家学分银行研究与实践。制订自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推进自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持续开展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快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工作,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行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决推进“破五唯”,落实部门、部内、地方、高校工作清单,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监测和整改力度。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研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指南》。落实哲学社科领域破除“唯论文”、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等文件,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评价导向。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

26.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考改革、推动各省(区、市)全面推进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加快实现省级统一命题,继续组织开展中考命题评估。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启动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指导有关省份因地制宜出台改革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考查。深入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严格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提高艺术体育人才选拔水平和质量。深入实施“高考、研考护航行动”,平稳有序做好高考、研考组织工作。

27.推动区域教育创新发展。深化“四点一线一面”,强化统筹,提升区域办学水平和服务创新能力。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重点推进首批疏解项目选址、经费支持。做好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发布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数。推动黄河流域九省区教育协同发展。积极落实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支持高起点新机制创建高水平大学及办学合作。推动新时代教育服务东北振兴取得新成效。推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推进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

28.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强化需求牵引,深化融合、创新赋能、应用驱动,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数字资源供给模式,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深化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应用,发挥国家电视空中课堂频道作用,探索大中小学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建设,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方式。建设国家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构建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指导推进教育信息化新领域新模式试点示范,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教育信息化产品和服务进校园审核制度。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