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秦皇岛市2021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北秦皇岛市直机关遴选9月15日开始 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报名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职位、数量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详见附件:秦皇岛市2021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秦皇岛市所辖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较好,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历年招录时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公务员需满服务期;

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适应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秦皇岛市2021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7.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98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遴选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注意区分相关职位设置。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科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的;

8.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9.涉毒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6: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9:00。

2.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登录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ksbm.qhdrsj.gov.cn/),

按程序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35-322226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程序:

报名前,须了解本次遴选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根据“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遴选的任一环节中,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遴选职位。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网上报名的同时,报考人员需下载《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正确填写报名表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6)考生注意事项: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参加考试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出具行程码、健康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绿码人员需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对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通知其改报其它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到9月18日12:00。

5.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9月29日9:00至10月1日17:00登录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写明笔试的地点、时间和考试要求。

(二)笔试

1.笔试于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在秦皇岛市区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4.10月20日,考生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是否进入面试等。

(三)证件审核

1.10月20日,考生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查看证件审核地点。

2.10月23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及县、区委组织部印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及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资格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要求,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为准。

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1.10月28日-29日,通过证件审核的面试人选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在秦皇岛市区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4.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汇总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遴选程序。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测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高者、公务员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公布综合考试结果、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安排

11月2日,考生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查看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及综合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同时查看“体检安排”。“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体检安排,组织体检人员到市级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常规考察:根据公务员遴选的政治思想和素质能力要求和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采取实地考察、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岗位适应性考察:常规考察结束后,对常规考察无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通知被考察人员到岗工作。岗位适应期为3个月,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根据被考察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素质、性格特点、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察期内,暂不办理人员转任手续。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用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它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