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西部计划是国家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扶贫的一项政策,那么这项计划的政策待遇如何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学生西部计划政策

一、大学生西部计划是什么?

全称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

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 学生西部计划报名条件、时间与方式

一般为每年的4-6月,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三、大学生西部计划薪资待遇?

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

四、大学生西部计划期满政策

①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⑤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⑥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