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是梅州市中职教育布局调整、兴宁市教育局中职资源优化配置后的唯一一间公立卫生类中职学校。学校社会声誉好,发展前景广阔,就业率高。近几年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缓解教学压力,解决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缺额问题,现委托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劳务派遣教师6人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详见附件《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学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工资福利及社保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月3500-4500元(含基本工资1410元、绩效工资及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五险”缴交:按兴宁市企业职工缴交“五险”的办法缴交;单位缴交部分由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缴交,个人缴交部分由本人负责缴交。

三、报考条件

除《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学人员岗位设置表》规定的条件,其他报考资格条件条件与《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公告》规定的条件相同。

四、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与《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公告》规定相同,相关表格请到《2021年8月兴宁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公告》中的链接下载。

五、考试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职称、教师资格等级及在兴宁公办学校代课年限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按各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兴宁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学校同意继续聘用的,可续签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