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岳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7日--11月29日,详情请看下文。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岳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岳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52名,退役士兵2名,村(社区)干部3名(全县范围内任职满 1 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岳阳县2021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xian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1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③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④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其他需要在网上进行告知的事项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7日--1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A类岗位报名地点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B、C类岗位报名地点为岳阳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报名资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三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⑦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

⑧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加盖公章认定为“我县范围内任职满 1 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证明。

⑨户口本(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A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结构化面试;

B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

C类岗位考试方式:专业面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A、B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领证地点:A类岗位为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楼三楼314办公室;B、C类岗位为岳阳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和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两证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内容、形式及分值。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类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A类岗位中的专技类别岗位笔试考专业类知识(分值占70%,文字综合岗位为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分值占30%);A类岗位中的管理类别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分值占100%)。

B类岗位笔试考专业类知识(分值占9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分值占10%)。

(6)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专技类别岗位、管理类别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类别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A类岗位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机会均等。

C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A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C类岗位面试为专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专业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套面试题本、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C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将及时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4.同分处理办法。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加考相关知识。

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加考专业类知识。

C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加考专业类知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选择招聘单位与考察

1.招聘单位(同一岗位同一招聘单位代码)不确定的,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高分者优先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2.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七)人员递补

在体检环节、选岗之前,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1.拟聘对象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严肃查处。

5.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进入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时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前提交弃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测量体温(小于37.3℃)、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7.咨询及监督电话

岳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政策咨询电话:0730—7608836;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30—7624190。

监督电话:岳阳县纪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0--7663636。

未尽事宜,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协调处理。

2021年岳阳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021年岳阳县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eyang.gov.cn/rsj/7762/10431/content_1878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