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61人。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8: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详情请看下文。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66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区属国有企业5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xian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要求是取得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的人员,或2017年后考录且取得非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的人员。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要求是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2.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

4.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岗位、专业及名额限制。

5.“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等急需紧缺人才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认真阅读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8:00。

1.现场报名。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2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报名地点为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区政府第三办公区三楼)。联系人:李健宏;联系电话:0839-6183058。现场报名时,须佩戴口罩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网上报名。登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利州人才580网站(http://lz580.gov.cn/)下载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毕业证和学位证图片,202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图像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2491187008@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校)¨¨(专业)¨¨¨¨¨¨¨¨¨¨¨(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邀请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公开考核

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教育类岗位采取微格课方式,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综合知识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面试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者,不予引进。

(四)体检

1.体检名额。根据引进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中共利州区委组织部、利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2.心理健康测试。入闱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3.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在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5.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综合考察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或不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递补与岗位调剂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选择递补,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在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考生中依次调剂。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利州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主要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刚性引进到我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8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优先入住人才公寓。

(二)工作补贴。在我区工作前5年内,除工资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每人每月5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贴。

(三)编制管理。对引进(招聘)到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实行“英才编制”管理。

(四)岗位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表现特别优秀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

(五)实习待遇。各用人单位为已签订意向协议书的拟聘人员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时间由引进对象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般不低于1个月。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安排住宿。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在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0839-6183580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183058

监督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察委      0839-3267755

附件: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3.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11207100343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