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已于上周末结束,大家对答案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22年考研法硕真题及答案(非法学),快来看看吧。

2022年考研法硕真题及答案(非法学)

2022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

1.以下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A.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构成要件的一般条件

B.刑法分则中犯罪主观方面仅包括故意和过失

C.法条竞合的数罪具备完全相同的犯罪构成要件

D.因果关系是所有犯罪都具备的条件

答案:A

解析:

A项:在刑法条文结构方面,刑法总则的条文主要内容是有关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刑罚的种类、各种具体刑事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条件的一般性规定。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因此,A项正确。

B项: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心理因索。犯罪故意和过失是犯罪主观方面最主要的内容,但并非唯一内容,对于有些犯罪而言,犯罪目的也是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因此,B项错误。

C项:法条竞合,是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对于法条竞合的各罪之间,其犯罪构成要件并不完全一致,只是存在重复或交叉。如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因此,C项错误。

D项: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确认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对于行为犯来说,一般不存在解决刑法因果关系的问题,但对于实害犯,解决因果关系问题则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知,只有以造成实害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而言才需要具备因果关系。因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项。

2.以下对类推解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盗窃燃气解释为盗窃财物

B.侮辱无名英雄解释为侵害无名英雄名誉

C.使用电子干扰手段劫持小型无人机行为解释为劫持航空器

D.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解释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答案:C

解析:

类推解释,指刑法没有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因为该行为有危害性、行为人有人身危险性,就将该行为比照刑法分则的相似条文处罚。本质上是将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解释为犯罪,是被禁止解释方法。扩大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含义大于条文字面的含义。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分有两点:(1)是否在法条用语最大的含义范围内;(2)有无超出公民的合理预期。类推解释不在法条用语最大的含义范围内,且超出公民的合理预期。

A项:盗窃罪的对象为“公私财物”,刑法上的财物,是指在客观上的交换价值、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其范围包括有体物和无形物。将“燃气”解释为“财物”未超出法条用语最大含义范围,故盗窃燃气解释为盗窃财物,不属于类推解释。因此,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299条之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由此可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侮辱形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故“侮辱无名英雄解释为侵害无名英雄名誉”符合刑法规定,不属于类推解释。因此,B项错误。

C项: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该罪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为航空运输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旅客、机组人员的生命健康以及航空器及其运载物品的安全。但使用电子干扰手段劫持小型无人机行为,不具有危及航空运输安全的可能性,将该种行为解释为劫持航空器的行为,已经超出法条用语最大含义范围,不符合公民的合理预期,属于类推解释。因此,C项正确。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由此可知,“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解释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含在挪用公款罪的法条含义范围内,不属于类推解释。因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

二、多选

下列构成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有?

A.将动物胚胎放到其他动物子宫里

B.将人的胚胎放到动物子宫里

C.将动物胚胎放到人的子宫里

D.将人的胚胎放在她人子宫里

答案:B,C,D

解析:ABCD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D项属于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C项属于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均构成犯罪。A项中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其他动物体内不属于该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因此,BCD项正确,A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