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即高二年级学生)选科工作, 鼓励更多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严禁预先设定部分选科组合限制学生选科,严禁用考试成绩限制学生选科,严禁误导、强制、代替学生选科。

江苏严禁高中预先设定部分选科组合限制学生选科

通知指出,通过对照各类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后发现,江苏省实施新高考方案以来,新高考首考还 存在化学科目选考人数较少、物理类和历史类生源占比与国家需求、社会需要和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不匹配等问题。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普通高中要帮助高二年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处理好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社会需求的关系,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通知强调,高二年级学生选科工作仍依据由普通高校根据2019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所编制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行。

各地要加大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力度,确保每位教师、学生及家长能熟悉理解高考综合改革系列政策与学校选科组合种类、指导方案具体内容和选科操作的具体要求。严禁预先设定部分选科组合限制学生选科,严禁用考试成绩限制学生选科,严禁误导、强制、代替学生选科。

通知明确,各地各普通高中要从五个方面分阶段规范有序推进高二年级学生选科评估与指导工作。

一是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全面系统地开展生涯规划教育;二是明确初步选科意向,帮助学生分析所选学科学习条件的利弊,引导学生在国家人才培养方向、高校学科结构调整趋势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三是开展初选情况评估;四是自主确定选科志愿,在学生、家长和学校充分交流互动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选择自由,由学生自主调整并确定选科志愿。学校根据学生的选科志愿安排好分班及教学。五是按需开展补偿性教学,学校积极帮助调整选科的学生制订学科学习补修方案,开展针对性补偿教学与学习辅导。

据悉,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选科依据由普通高校根据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所编制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行,相关选科要求将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