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方联动,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1年全省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要求党和政府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我们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0年10月17日颁布,2021年6月1日施行。该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级党政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门作出批示。
省委书记尹弘批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多次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聚焦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办法,积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批示:“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甘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甘肃省实施《办法》,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心尽责、用心用情,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按照这一法定要求,省政府于2021年5月22日成立了由何伟副省长任组长、3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领导小组成立后,何伟副省长亲自统筹谋划、安排部署、调研推动,主持召开省未保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制定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12月8日,省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会议,并制定评估方案,正在对成员单位和各市州领导小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指导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和社会关切,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人大推动修订完善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省委政法委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平安建设考评、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等措施,确保工作深入开展。省委网信办积极开展2021年“清朗”专项行动,全年共接到涉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有效举报线索764条,全部处置完毕。省法院推进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建设,全省法院已建有少年法庭48家。省检察院加大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了“督促监护令”工作。省发改委支持地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快“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省科技厅鼓励科普场馆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省工信厅指导厅属核地质二一二大队子弟学校,积极开展禁毒宣传、防诈骗、防网络沉迷活动。省公安厅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工作,开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省司法厅联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省累计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13655人,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资源教室932个。省财政厅筹措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3.84亿元,用于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646万元,用于甘肃省孤弃儿童助医助学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省人社厅优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省住建厅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增设单元门口坡道扶手806处、坡化人行道469处,加装电梯500部。省交通运输厅推进“母婴休息室”建设,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母婴休息室94个。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技能培训,让更多农户愿意留下来在当地就业创业,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省文旅厅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对出版印刷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的检查力度。省卫健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学校、儿童福利院等做好疫情防控演练。省应急厅指导协调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演练。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督促省属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履行责任,做好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各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督促并严厉打击无证“黑饭桌”。省体育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省医疗保障局对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省通信管理局严把网站接入关,关停未备案网站76个,注销无效的空壳主体信息4142个、空壳网站信息4481个。省烟草专卖局修订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合理布局指导意见,将“校园周围存量持证户到期不予延续”作为“硬杠杠”,督促持证户自愿退出或迁址经营。兰州铁路局持续开展“当好小朋友的叔叔阿姨”亲情服务活动,配备“爱心凳”“爱心毯”,提供“红十字药箱”和“红十字救护员”,不断完善对未成年人旅途中的服务内容。省妇儿工委办做好《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妇儿工委终期评估验收,并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省总工会积极推进工会“母婴休息室”和“职工子女托管班”建设,目前全省共建设工会母婴休息室1914个,累计服务职工群众近10万人次。省妇联完善与第三方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合作机制,实现12338维权热线全天候服务,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654件次,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近三分之一,案件办结率达97%以上。省科协组织甘肃科技馆开展一系列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展教活动。省残联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未成年残疾人权益维护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均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动职责范围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省教育厅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重点工作等,推动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全社会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同时要求学校不断完善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机制,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另外,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欺凌线索、学生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工作。通过调查问卷、师生访谈、学生家访等,全面深入排查欺凌线索并及时开展治理。广泛开展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法治教育活动,分学龄段加强教育针对性,从法治层面深入筑牢自觉抵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逐年下降,省教育厅也将持之以恒全力抓好此项工作,以更强的举措、更有效的方法坚决维护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努力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下一步,甘肃省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推进制定跨部门、跨领域、管长远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制定甘肃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推进限制和规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同时,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坚决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事件、恶性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的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问题及苗头能够及时发现和稳妥处置。
加强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阵地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按照典型带路、辐射带动的思路,指导永登、天祝等5个县开展首轮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切实提高机构集中养育能力和关爱服务能力,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关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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