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线上巡查专项行动,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加大对线上学科类培训行为和内容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整治违反《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举办的线上培训问题。

广东即日起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要求,重点针对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学校举办的网校,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弹窗广告等信息入口,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巡查违规超时培训行为,尤其是寒假第一周及春季开学前一周期间,违规占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假期组织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行为;清理隐形变相广告、软文,坚决打击通过拼团、链接推送等方式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提供“中介”服务等变相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专项任务的七大重点内容。

严禁无证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下、线上)必须通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确保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机构(含各类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咨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综合网站平台等机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含线下、线上)。对未取得培训资质的无证机构、网课平台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暂停更新、关闭下架等措施。

严禁有证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紧盯完成“备改审”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强线上监管,第一时间阻断直播,严防有证机构通过“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或者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等方式组织违规培训。

加大对第三方网站平台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等信息入口和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等应用环节的巡查力度,防范网站平台以各种名义为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平台网站、应用程序引流。

清理学科类及变相学科类培训广告。排查学生家长使用集中的生活服务类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各页面、频道、板块中广告位、推荐位、用户评论互动环节存在的学科类培训广告、高端家政(住家教师)及变相广告、软文;督促平台加强对广告位和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及时予以处理。

严防网站平台为违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对可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技术的网站平台,加大巡查巡检力度,严防网站平台成为各类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法外之地”。

坚决打击利用网络撮合违规学科类培训。严查中介组织或个人利用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论坛贴吧等平台,撮合相关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自由职业者与家长开展“一对一辅导”、拼课、攒班等违规培训活动。

严格规范管理学校举办的网校。规范各级各类学校举办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幼儿园儿童)开展学科类教学活动的网校,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于为本校学生提供自主学习资源的,要加强管理。对于加重学生假期负担和经济负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要予以纠正。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整治清理。

《方案》提出,各地要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学科类线上培训。1月25日前,全面做好部署动员;1月25日至2月20日,全面排查、监测线上培训机构及各类网站平台、工具,发现问题,实时处理。重点巡查拼团、小程序、地下链接等易发生违规行为的环节和场景,坚决打击变相违规行为。2022年2月25日前,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长效规范。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各地、各单位继续按照《方案》七项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和监管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要深入部署推进,建立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巡查与重点监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要加强部门协同,及时通报问题线索、处置进展,强化联合监管执法;要压实平台主责,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容审核力量;要加大处置力度,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络公众账号,查办一批典型案例和网站平台,约谈一批违规开展相关活动的负责人;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巡查工作阶段性成果,带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