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教育部近日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

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评估指南》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旨在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评估指南》强调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改进评估方式,突出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非科学倾向,推动以评促建,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

《评估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完善评估标准,支持开展评估研究,确保评估有效实施。要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与其它相关评估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通知

教基〔2022〕1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切实扭转不科学的评估导向,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