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动特殊教育加快向高中以上阶段延伸(5)
近年来,国家连续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还存在普及基础比较薄弱、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偏弱等问题。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研究制订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并由国办转发,这对“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补齐特殊教育短板,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2.请介绍一下“特教提升计划”的研制过程?
答:“特教提升计划”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广泛调研。组织各地对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赴北京、上海、湖南、江西、广西等19个省(区、市)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系统论证。组织专家对特殊教育国际发展趋势、相关法律法规、地方已出台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当前特殊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对“特教提升计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举措做了充分论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三是征求各方意见。文稿形成后,先后向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特教提升计划”做了反复修改完善。
3.“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基本原则,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4.“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目标是什么?
答:“特教提升计划”提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二是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三是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5.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重中之重,“特教提升计划”对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过去五年我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现较大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但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普及基础仍比较薄弱,中西部及边远、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还较低。“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的第一要务是将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巩固下来,以县(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据有关标准做好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到有教无类,促进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二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增加有效学位供给,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三是健全送教上门制度,推动各省(区、市)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